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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因为无论是从劳动法相关规定还是劳动合同约定。肯定够得上解除合同的条件了。 除非特殊情况下,比如不可抗力导致的意外,或者见义勇为等情况下。因为题主给出的题目未包含以上特殊情况。所以只能是认定劳动者无故旷工十四天。 劳动者的劳动产生价值,连续十四天旷工肯定已经影响单位生产运营。导致一定的后果。如果后果严重,经济损失较大,单位还有权依照合同或者劳动法依法向劳动者追偿损失。权利与义务是并存的,劳动者享受权利就要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对于单位也是一样。单位有权利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进行劳动。也有义务按时履
不管怎么样说是没有农民的好事农民就农民,到了60以后就这么点钱好干什么?可怜的农民一年的收入不如机怎么机管人退休一个月工资钱农民心苦啊? 我以前农户口,现在是城市户口,还不一样,地也没了,还不是在打工,在本城市也没有工作。 我的看法什么都是在于条件知下,所以一些头脑发展的农民他少得到城市来创业,如每一个条件不好的话还是不敢来城市,因为有这么一句话,在家千日子好,出门时也难,各方面说不定的,人有几种,我可以说明,只要有科学领导组来带领农民的农业发展,每一个农民的水平想法也不完全望想到城市去,特别
取消农村户口后,各方面都有巨大空间,流动性更大,原地户口不要迁动否则享受不到集体福利,土地折股,养老金待遇及分红等,住房条件改善,自谋职业等变化很大,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在限制面积内新建时上和下增加使面积,如果征地拆迁安置|比|置换新房面积利益还很巨大的,有房的农人最好不要卖想办法重建,农人发富时候到了为什么放弃穷人翻身是给有准备的人创造条件的,要看清远景而不再穷。 在中国居住都得有个户口本,农村怎能取消户口,取消了你给人家能按城里人一样待遇吗?取消了只是換了个名字,待遇完全两回事,农村领农村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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