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因为无论是从劳动法相关规定还是劳动合同约定。肯定够得上解除合同的条件了。 除非特殊情况下,比如不可抗力导致的意外,或者见义勇为等情况下。因为题主给出的题目未包含以上特殊情况。所以只能是认定劳动者无故旷工十四天。 劳动者的劳动产生价值,连续十四天旷工肯定已经影响单位生产运营。导致一定的后果。如果后果严重,经济损失较大,单位还有权依照合同或者劳动法依法向劳动者追偿损失。权利与义务是并存的,劳动者享受权利就要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对于单位也是一样。单位有权利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进行劳动。也有义务按时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