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人事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印发《采取紧急措施做好老中医药专家 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秘〔1990〕49号)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采取紧急措施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决定》(人职发〔1990〕3号文)的精神,制定了《采取紧急措施做好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一九九0年八月三十一日 采取紧急措施做好老中医药 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实施细则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制度(试行)
2024-06-2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制度(试行) (1990年3月17日) 为在全国中药工业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贯彻落实“质量第一”的方针,积极发展优质产品,表彰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暂定每年评选1次局级质量管理奖企业,每年从获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质量管理奖企业中择优向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全国质量管理协会推荐参加国家质量管理奖评选。一、获奖条件 第一条 质量管理奖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1.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曾获得原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