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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那么,夫妻中一方擅自卖房怎么办,还能要回房子吗? 网友咨询: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怎么办,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浙江圣银律师事务所彭静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应以购房人是否系善意、有偿作为判断未经夫妻双方同意一方擅自卖房合同效力的条件,只要购房人要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同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的祖父母是否享有探视权? 网友咨询:离婚后,爷爷奶奶享有探视权吗?离婚协议书上会注明爷爷奶奶探视权吗?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王婧洁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中并未规定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否有探视权,但是实践中一般是享有探视权的。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法律依据】 《婚姻法
一些夫妻在婚前或婚后会签订协议,来确保彼此对婚姻的忠诚,比如一些人签订净身出户协议,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一方出轨,则净身出户。那么,夫妻间协议书,一方出轨净身出户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网友咨询:结婚前我想写净身出户协议书,就是防止以后加入我出轨,家暴,对不起爱人了以后,让我净身出户,保障她的利益。法律上真实有效的协议书能这么写么,有什么要求? 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吴伟明律师解答: 夫妻写净身出户协议防止对方出轨可行,法院认为一般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的财产是拥有共同处分权的,也就是说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力进行支配,但是这仅限于共同财产的范畴,那么,夫妻一方,是否有权处分另一方名下的股权? 网友咨询:夫妻一方有权处分另一方名下的股权吗,这样的处分是合法有效的吗? 四川恪诚律师事务所周烈莲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有权处分另一方名下的股权,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一方婚前购置房产,婚后租金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的租金是孳息吗? 山西硕浩律师事务所魏海渊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婚前购置房产婚后租金收益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那么,夫妻离婚的时候,一方可以向第三者索赔吗? 网友咨询:离婚可以向小三索赔吗? 福建闽辰律师事务所刘洪琪律师解答: 离婚时可以向第三者索赔,如果夫妻双方因为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只能向自己的配偶索赔,而不能向第三者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那么,夫妻间惩罚性借条是否属于有效债务,夫妻之间借条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我妻子想和我离婚,就写了一张欠条给我。“小红欠小明30万。小孩子共同抚养到18岁,欠款付清方可离婚。这样的借条有效吗? 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康娜律师解答: 夫妻间惩罚性借条不属于有效债务,债的发生依据必须是真实的,借条属于借款合同,是由借贷双方自愿协商议定的
一项房屋所有权可以有一个主体,也可以有多个主体。房屋共有是指某一房屋属于两个以上的主体所有。房屋共有的两种形式分为房屋按份共有和房屋共同共有。那么,离婚时夫妻将共有房产,归子女的协议能否撤销? 网友咨询: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有房产归子女,房产未过户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吗? 上海市天域律师事务所孙炜律师解答: 离婚时夫妻将共有房产归子女的协议不能撤销,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协商夫妻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并制作调解书,如执行时任何一方以此为赠与行为申请撤销赠与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所有债务,都是共同债务吗? 网友咨询:喻某(男)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家底殷实,经人介绍认识了水某(女),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两人准备登记结婚,喻某发现水某平时花钱大手大脚,于是二人在婚前两人办理了财产公证,约定了婚后财产和债务均由个人承担,水某在好友章某的陪同下办理了公证。婚后,水某依旧大手大脚,很快经济上就出现了问题,
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那么,未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妻子有遗产继承权吗? 网友咨询:1993年3月,陈春梅和李春生摆酒“结婚”后,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婚前李春生有一对儿女,婚后两人没有再生育子女。 2013年4月11日,李春生因病去世,其子女要求继承遗留下的房产,并以“陈春梅和李春生不是合法夫妻”为由要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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