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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时尚未领取权属证书,此类房屋就普通商品房而言有着特殊性质,领取权属证书房屋(预购房屋)转让的效力问题要确认安置房买卖协议的效力,必须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首先要澄明的一个问题是,“房地产不得转让”不等同于“房地产不得买卖”。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予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因此,“房地产转让”应包括签订合同、付款、房屋交付,过户登记等一系列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所谓“不得转让”应理解为上述系列行为不能彻底完成,不能发

小产权房出售

2024-08-20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由于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商品房,又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主要有这要几种形式,一是农民宅基地上自建的用于出售的商品房,二是划拨、出让土地上建造的商品房,三是军用土地上建造的商品房。 小产权房能不能出售 严格来说,小产权二手房包括:已购公房,乡产房和使用权房。根据这些房屋性质的不同,在房产转让时也会区别对待。“已购公房”,购房人只要补齐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购买房款的1%

小产权房买卖

2024-08-20
小产权房能买吗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小产权房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一旦发生小产权房的纠纷,购房者的自身权益就很难得到应有的保障。 因此,我们不建议购买小产权房。同时也提醒各位购房者,在购买小产权房前要谨慎,不能盲目购买,否则有可能追悔不及。 小产权房买卖有什么风险 第一,根据市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

老年再婚财产

2024-08-20
老年人再婚的个人财产范围 老年人再婚后,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衣物、储蓄等。 (2)夫妻双方各自为结婚所准备的各种物品。如家具、彩电、冰箱、VCD机等。 (3)结婚登记前接受各自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或结婚登记后接受的赠与人特地声明赠与给一方的财产。 (4)其他属于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其本人所有;医生个人使用的医疗器具。也
再婚财产分割方法 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再婚共同财产分割: 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再婚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 第一,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现在再婚夫妻双方一般都有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为了避免日后因财产发生分歧,或者离婚时财产分割发生矛盾,故而再婚结婚登记前对各自的婚前财产协商,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预防万一。 第二,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按照谁的财产归谁执行,不能证明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一般要按照婚后财产分割。 第三,再婚结婚后有协议的,也按照协议执行。婚后夫妻双方因婚前财产问题协商一致,有两种情况: 1、同意婚前财产
当企业面临破产时劳动者重新就业当然是一方面,还有另一方面是:对于企业拖欠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员工还能拿得到吗? 网友咨询: 公司破产以后,员工工资还能拿得到吗? 广东天爵律师事务所何妍妍律师解答: 公司倒闭、破产了,工人的工资能给。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公司注销登记,意味着公司生命的终结,类似于自然人死亡。注销登记后,公司就不再具有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实践中,很多公司注销登记后,还会有债权人现身要求原股东偿还债务。那么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公司债务是不是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公司债务是不是承担责任? 广东鹏派律师事务所彭勇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主体就像层面纱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 即使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股东也不受公司债权人的追索。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的,是依据法律成立的企业组织形式,然后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注册成立公司是需要办理繁杂的手续,于是就有人预先注册成立一些空壳公司。那么收购空壳公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收购空壳公司有哪些注意事项? 网友咨询: 收购空壳公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收购空壳公司有哪些注意事项? 辽宁青树律师事务所武凤娟律师解答: 首先,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虽然我国现在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但一些特殊行业会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的方式之一,可缓解企业的生存危机,保存核心市场竞争力,改善生产经营状况。那么公司经济裁员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经济裁员有哪些流程? 网友咨询: 公司经济裁员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经济裁员有哪些流程? 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解答: 公司经济裁员的流程是: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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