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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债务进行担保的方式有很多,其中最为常见的是抵押物担保、担保人担保,担保人进行债务担保时,要承担债务偿还的风险,那么民间借贷中,让与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中,让与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 安徽卓邦律师事务所张雪松律师解答: 1、让与担保人的权利。 一、债务人依约履行债务后,让与担保人有权重新获得担保物的所有权,如果是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则担保物的权利得返还给第三人。 二、让与担保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担保财产。 2、让与担保人的义务。 一、依让与担保合同的约定先行移

追尾责任认定

2024-08-06
追尾具体责任的划分 追尾责任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划分: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
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同时,根据《物权法》第183条第2项规定:“禁止以宅基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宅基地使用权是为了保障农民基本生活居住条件而无偿或者以非常低廉的价格批给农民用于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那么当使用权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就会丧失该土地使用权,从而出现农民居无定所,以致出现社会不稳定的严重后果。为了保证农民的基本生存条件,国家是不允许宅基地贷款的。 但是
宅基地能否贷款 在一般情况下,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进行抵押贷款的,但是近期为了加快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大中型农机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的通知。尽管有该通知的存在,农村宅基地贷款也只能在试点城市进行,在其他城市宅基地贷款仍然是不被允许的。该通知发布之后,目前只有广东省的几个城市率先进行了试点。 宅基地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宅基地抵押存在以下风险: 首先,我国法律禁止宅基地
看好新房后,置业顾问通常会要求购房者签约一份认购书,以确认购房者将购买这套房子。选好合适房子,一般人都会非常兴奋,签约认购书时马虎大意是常有事。那么认购书一般包含什么内容,怎样规避认购书风险? 网友咨询: 认购书一般包含什么内容,怎样规避认购书风险? 江西玉笥律师事务所胡水光律师解答: 认购书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 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规避认购书风险的方法如下: 1、要理性对待销售人员和开发商的宣传;

宅基地使用权

2024-08-06
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即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但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乡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过大,远远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基本核算单位
一个企业需要做大做强,有时候单单是靠自己的自身力量是不够的,有时候它需要借助别人的力量。比如说对别的企业进行兼并,吸收别的企业的长处等等。那么企业如何实现兼并,应该怎么做? 网友咨询: 企业想要做大做强,应如何对其他的企业进行兼并? 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韦方欣律师解答: 企业兼并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直接洽谈,初步确定兼并和被兼并方企业; (二)对被兼并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评估,清理债权、债务,确定资产或产权转让底价; (三)以底价为基础,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成交价,自找对象
安置房能抵押贷款吗 安置房要是有产权证和土地证就可以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和正常商品房贷款是一样的,如果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不可以抵押贷款的。而安置房抵押贷款也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为: 1、申请安置房抵押贷款的对象必须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安置房抵押贷款所需材料 申请办理安置房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提交的资料: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抵押安置房的房地产证及评估报告、贷款用途证明、银行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后所形成的文字材料。那么,交通事故调解书的作用是什么?效力如何? 一、交通事故调解书的作用是什么? 交通事故调解书反映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各方作出承诺、履行权利和义务的凭证。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如何? 1、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 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或
刑事辩护人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我国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有: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 2.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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