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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经济生活中,股东尤其是拥有公司控股权的股东,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采取多种手段规避法律而违反出资义务,导致注册资本不实或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屡见不鲜,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那么股东出资瑕疵,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如何确定呢? 网友咨询: 股东出资不到位,到期未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是补充赔偿责任? 四川玖昇律师事务所李崇律师解答:在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届满后,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应当在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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