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可获

可获 相关话题

TOPIC

“末位淘汰”指的是工作单位根据自身总体目的和具体岗位目标,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先后次序淘汰位于末端的员工。那么,员工自愿签订“末位淘汰”协议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 末位淘汰是否可获经济补偿? 江苏守夜人律师事务所孟凡永律师解答: “末位淘汰”与解除劳动合同之间不能等同,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依法进行。从劳动合同法看,我国法律没有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见企业管理考核中的末位员工被“淘汰”,缺乏法律依据。 孟凡永
  • 共 1 页/1 条记录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