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己方全责,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22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网友咨询: 2021年7月26日11时许,刘恒兵驾驶鲁Q0××××号“红岩”牌重型自卸货车,沿国道206线由南向北行驶至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知春湖”酒店路段,与前方顺行左转的石某驾驶的“比德文”牌电动三轮车(乘车人张某6)发生碰撞,致张某6创伤性失血性休克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刘恒兵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