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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款是离婚诉讼中较为常见的当事人诉求,依据主要集中在“家务劳动”方面。 网友咨询: 离婚家务补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山东和翔律师事务所李艳宏律师解答: 家务补偿是对实行分别财产制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配偶离婚时的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适用家务补偿的条件: ①夫妻对于婚后所得财产进行分别所有的约定。 ②夫妻一方付出了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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