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团建猝死,赔偿责任谁来担?
2024-07-17公司组织外出旅行活动,本是一件愉悦身心的事,张某却在公司组织的一次爬山活动中猝死。对此,张某的妻子和父母认为供职的公司、景区以及旅游公司都有责任,并将几家公司共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约130万。近日,苏州昆山法院审理了此案,驳回了张某一家的诉讼请求。那么对于张某的死谁应该承担责任呢? 张某参与活动并徒步登山,对其自身身体状况负有基本的谨慎注意义务。张某死亡后并未进行尸检,无法明确死亡原因。张某的家属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公司的加班行为与张某的死亡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同时两家旅行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