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忽悠92岁老人卖房,后卷走所有房款
2024-07-20西安92岁的董老太在女邻居阎某的鼓动下,卖房住进了老年公寓,还将96万元卖房款交给阎某保管。但1年后阎某不再支付老人养老费用,董老太起诉后法院判决阎某向董老太返还8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因此法院决定对阎某处以10万元罚款。而且法院认为闫某涉嫌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的处罚;其中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所以法院据此规定对拒不执行判决的闫某进行了顶格处
孙子以结婚为由向爷爷“借房”,结果是忽悠爷爷办过户
2024-07-09近日,广东广州的朱爷爷的孙子朱某以结婚为由借走了其名下的房产,并让其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登记在孙子朱某名下,但朱爷爷却以为只是办理了房屋租赁手续。得知真相后朱爷爷起诉要求撤销《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将涉案房屋登记回他名下。最终法院判决合同撤销,房屋要变更登记至朱爷爷名下。 本案中的朱爷爷,由于年老,所以视力和听力都是存在障碍的,平时阅读和听声都是要依靠老花镜和助听器的;但是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候,朱爷爷既没有佩戴老花镜,也没有佩戴助听器,所以他根本不知道当时签署的是什么文件、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