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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甚至同桌劝酒人员,如果实施了强制、胁迫、指令、纵容以及不作为等行为,导致同桌醉酒人员实施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不因为本人不在车上就没有责任,其先前行为一样会导致犯罪,也是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网友咨询: 1月12日晚,环卫班班长罗某安排同餐饮酒的环卫车司机方某出车进行防冻巡路作业,行至武汉市洪山区黄鹤路高铁西二路路口追尾出租车,出租车追尾前方小车,发生三车事故。洪山交警认定:方某醉驾承担事故主责;不会开车也未曾上车的班长罗某,纵容饮酒员工驾车上路,承担事故次责。罗某会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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