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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离职报告多写3个字赔公司2.9万”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引发众多关注。2021年3月,彭某宇因企业5年未涨工资决定离职。他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了纸质辞职报告,报告是他根据从网上下载的模板改写的,文末有“请批示”字样。当年4月23日,彭某宇打包办公用品离开企业。但在5月20日,他收到了法院传票:企业状告他旷工,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9万元。为什么都提前30天提辞职了还会被状告旷工呢? 原来彭某宇提交的辞职报告上有“请批示”字样,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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