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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的浮动抵押起源于英国衡平法的浮动抵押制度自产生之日起便广受关注。由于它满足了商事实践的需求,使债务人可以利用嗣后取得的财产作为融资工具,而成为各国纷纷效尤的对象。与动产抵押权不同,浮动抵押权存在一个效力休眠期,即在抵押财产确定之前,抵押权对抵押财产的控制和支配功能并不显示出来。浮动抵押制度允许抵押人以现有的和将来取得的财产进行担保,满足融资需求,同时抵押人可以自由处分其财产,不影响日常经营,因而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所采用。 网友咨询: 动产浮动抵押和特殊动产集合抵押是一回事不? 法妞
动产抵押,也就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予以变价出售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向春莲律师解析。 2019年动产抵押登记怎么撤销? 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 (四)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
如果要向他人借钱的话,一般是需要提供担保的。动产抵押就是一种担保方式,是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动产抵押合同的。如果是不动产抵押的话,是需要办理登记才会生效的。那么动产抵押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动产抵押有哪些生效要件? 网友咨询: 动产抵押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动产抵押有哪些生效要件? 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刘娟律师解答: 动产抵押生效要件如下: 1、抵押双方的主体适格。也就是指双方都具有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抵押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3、抵押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享有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那么动产质押的特征有哪些,动产质押有哪些特征? 网友咨询: 动产质押的特征有哪些,动产质押有哪些特征?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陈煌律师解答: 有下列特征: 1、动产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 2、动产质权的客体仅以动产为限; 3、动产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 4、动产质权的内容在于占有质物,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质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担保法》第63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
动产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它是一个担保权利,动产质权的实现都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那么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应具备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应具备哪些条件? 北京大成(无锡)律师事务所王森律师解答: 动产质权的实现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不论债务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 第二,必须债权人的债权没有得到清偿,并且未得到清偿的原因不在债权人一方; 第三,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如果质权人在实
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还钱时,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无论双方是否约定了留置权,债权人都可以行使该项权利。 网友咨询: 哪些动产不能行使留置权?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谢娟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两种不得留置的情形:即法律作出了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不得留置。 第一种情形,法律规定不得留置的,依照其规定。如果法律基于公序良俗等原因明确规定某些情形下不得留置或者某些财产不得留置,则须依照该法律规定,不得成立留置权。 比如,在发生赈灾的情形时,承运人不能够因为没收到运费而把赈灾的物资留
动产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作为一种重要的担保物权,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网友咨询: 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要符合哪些条件? 浙江望朔律师事务所吴黎明律师解答: 动产质权的实现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债务人履行其届满,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不论债务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 第二,必须债权人的债权没有得到清偿,并且未得到清偿的原因不在债权人一方; 第三,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如果质权人在实现质权时,与他人共同占有质物的,有单独占有质物的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二、纳入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包括: (一)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 (二)应收账款质押; (三)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 (四)融资租赁; (五)保理; (六)所有权保留; (七)其他可以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但机动车抵押、船舶抵押、航空器抵押、债券质押、基金份额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除外。 三、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由当事人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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