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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秦跃玲、廖榕、崔晓琴伙同张凯闵、林金德等人于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间,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境内参加诈骗犯罪组织,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进行语音群呼,冒充快递公司客服人员、公安局及检察院工作人员等身份,虚构被害人因个人信息泄露而涉嫌犯罪等事实,以需要接受审查、资产保全等为名对中国大陆居民实施诈骗。 其中:秦跃玲自2015年8月起参加诈骗犯罪组织,先后两次在印度尼西亚实施诈骗,参与诈骗期间该组织的犯罪数额为1
一、出警记录保存几年 出警记录需要根据保存方式来判定。 一种是保存在公安局指挥中心的电脑里,一般是半年。另一种是出警时民警手里拿的本子记录的出警情况,这个时间能更长。如果出警时没有把事情当场解决那么就会把当事人带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出警记录是永久保存的。 出警记录一般是公安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出警调查了解事实情况后回所的记录,该记录一般会定期归入卷宗保存。属于保密文件不属于不得公开的信息,出警记录在案卷中一般是做为证据出现的。 二、报警记录调取方法 1.接警出警记录当事人可以查询,同时可以
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对于驱逐出境来说是刑罚的一种,什么情况可以驱逐出境? 网友咨询: 驱逐出境的适用情形是怎样?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陈迪新律师解答: 驱逐出境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 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二是附加适用,如某外国人在我国犯盗窃罪,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也可附加判处驱逐出境。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陈迪新律师解析: 驱逐出境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特殊附加刑,当其附加适

驱逐出境

2024-07-02
驱逐出境的适用主体 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即对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台人员,不适用单独或附加判处驱逐出境的刑法。 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这些外国人既包括在我国境内实施犯罪的外国人,也包括在我国境外实施我国有权管辖之犯罪的外国人。即使在我国具有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国外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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