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触电

触电 相关话题

TOPIC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那么,工人施工时触电死亡,责任应该谁来承担? 网友咨询:施工时触电死亡谁担责? 江苏樵杨律师事务所周宏祥律师解答: 需要具体先分析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触电事件的发生,如果是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
上海一租客郭某在出租屋内洗澡时意外触电死亡,家属将房屋所有人刘某、王某和二房东严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郭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157万余元。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房主刘某、王某应对事故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严某承担20%,郭某自身承担10%。 根据法律规定,在租赁合同关系中,作为房屋所有权人,负有对房屋的管理义务,保障房屋的使用安全,在自己不能举证证明自己尽到了应尽的义务的情况下,需要承担对自己所有房屋的承租人人身安全的赔偿责任。本案中,郭某是因热水器插触水排漏电导
上海一租客郭某在出租屋内洗澡时意外触电死亡,家属将房屋所有人刘某、王某和二房东严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郭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157万余元。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房主刘某、王某应对事故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严某承担20%,郭某自身承担10%。 根据法律规定,在租赁合同关系中,作为房屋所有权人,负有对房屋的管理义务,保障房屋的使用安全,在自己不能举证证明自己尽到了应尽的义务的情况下,需要承担对自己所有房屋的承租人人身安全的赔偿责任。本案中,郭某是因热水器插触水排漏电导
高压触电损害赔偿案件发生后,责任人的认定是确定责任归属的核心、处理案件的关键点。那么,因高压触电致残,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因高压触电致残,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湖北搏发律师事务所单文熙律师解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高压触电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那么,工人施工时触电死亡,责任应该谁来承担? 网友咨询: 工人施工时触电死亡,应该谁来承担责任? 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马毅律师解答: 需要具体先分析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触电事件的发生,如果是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
触电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一些高压的线路发生漏电的时候,一旦发生触电的,可能会造成触电者死亡,所以对中电线电路进行检修是非常重要的。而物业对于小区管理范围内的设施进行检修,是其分内的工作。 网友咨询: 5月26号下午13点50分许,杭州余杭街道湖山帝景湾小区内,两名女童在踩踏积水玩耍,却不料后被发现倒在小区景观步道积水中。下午16点多,2名女孩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判断死亡原因竟然可能是触电引发的。 经过调查,遇害女孩的家属回忆,小区里发生意外的地方,前段时间有一条狗在同个地方被电死。 业委
宠物狗路灯旁撒尿触电死亡,主人向物业索赔5万! 这桩奇葩的事件发生在上海,相关新闻还一度冲上热搜。虽然最终通过协调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但是物业是否应该对宠物犬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呢?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物业公司长期未对灯柱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养护,特别是明知台风暴雨会对灯柱安全破坏,并且在政府有关部门在台风暴雨来临之前三令五申要求排查安全隐患的大前提下,未组织人员及时发现灯柱安全隐患是导致灯柱漏电
宠物犬小区路灯杆旁撒尿触电死亡,主人向物业索赔5万,经过调解,调解员认为双方都有责任,最终双方互谅互让,就此案纠纷调解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在本事件中,物业公司未能全面履行公共设施管理的法定职责,致使小区内公共设施及安全措施长期得不到有效保障是造成本起纠纷的全部成因。 此外,主人放任宠物犬长期在路灯下撒尿,是未尽安全义务的表现,灯柱长期受含有酸性便溺腐蚀亦是灯柱损坏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此可见物业公司不愿承担全部责任的诉求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所以,可以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由宠物犬的主人
2020年12月,25岁的赵某在郑州出租屋内洗澡时,因热水器漏电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赵某家属把房东告上法庭,索赔100多万。根据调查,赵某租住房屋热水器确实存在漏电问题,房东对赵某死亡负有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各承担50%责任,房东赔偿赵某家属43万余元。目前,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为什么赵某自己也要承担一半责任呢? 因为本案中赵某是知道热水器漏电的,还告诉了同住的女友。但是他并没有自己找人维修,也没有告知房东进行维修,却自己又去用热水器,可能心怀侥幸吧,结果导致悲剧。而《民法典》第1
2020年12月,25岁的赵某在郑州出租屋内洗澡时,因热水器漏电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赵某家属把房东告上法庭,索赔100多万。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各承担50%责任,房东赔偿赵某家属43万余元。目前,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那么,如果房东并不知道热水器漏电,并且提供给租客时是正常安装和使用的,那么,房东承担50%的责任份额合适吗? 《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果有证据表明,房东买了劣质热水器,或是在安装时知道存在漏电风险,但是不
  • 共 1 页/10 条记录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