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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转变为灵活退休我举双手赞成,灵活退休就是西方一些国家已经实施的弹性退休制度,如果能实施则是我国全体劳动者的福音,我的理由如下。 1、退休年龄本人可自主选择。国家人社部门会划出一个阶段,如55岁到65岁,在此区间内的任何年龄段劳动者都可以选择退休或不退休。体力劳动者觉得自己年龄大了,就可以选择最低年龄退休,而脑力劳动者则可以选择到最大年龄退休。 2、养老金水平与退休年龄挂钩,能提高交纳养老保险者的交费积极性,对一些行政岗位、技术岗位可避免提前减员,可最大限度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同时养老保
建议不合理,因为你没考虑工龄,退休金就应该安工龄领取。我们工作都是为国家和社会做了贡献的,因为能力不同所以工作中领取的工资不同,退休了就应该安工龄领取退休金。要不国家以后会没有产业工人这个工种了。 个人觉得一线工人,农民应该早点退休,因为他们确实在身体上的损伤比较大,文职人员,智力技术人员可以适当延迟,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双独生子女家庭应当给予适当照顾。总的来说就是让想干又能干的留在岗位上发挥余热,让不想干的需要照顾家庭干不了的退下来。 我觉得太公平了,真的人性化,比如有的人确实干不了要提前退
业主不得随意改变住宅的居住用途,是业主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准则,也是业主必须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如果业主确实因生活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在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前提下,还必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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