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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意外和风险,而保险无疑就是转移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及其连带问题的最佳手段。但是,面对各种各样的保险产品,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可要留心,一旦不小心漏填漏报了什么,不仅没什么保障还会额外受到很大的经济损失。那么保险人拒绝理赔的投保人怎么维权,拒绝理赔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保险人拒绝理赔的投保人怎么维权,拒绝理赔如何处理? 黑龙江继东律师事务所范聪聪律师解答: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的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会发出书面通知,说明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
因第三人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范围内对第三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看起来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暂且不论追偿是否能成功,因这还取决于被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那么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注意什么事项,有哪些注意事项? 网友咨询: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注意什么事项,有哪些注意事项? 山西汾水律师事务所卫翔律师解答: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 3、保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可以就保险免责条款进行约定,但应当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否则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应严格掌握免责条款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审查标准。 网友咨询: 如何判断保险人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 黑龙江晓是律师事务所王超律师解答: 对保险条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即为完成了提示义务;对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说明的” 即为完成了提示义务。 以下情形中不能证明保险人已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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