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中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是谁?
2024-08-02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网友咨询: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中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是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谈泳枫律师解答: 提供下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认定为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中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一)网络接入、域名注册解析等信息网络接入、计算、存储、传输服务; (二)信息发布、搜索引擎、即时通
高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四个确认
2024-05-25导语:高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是律师事务所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我们需要进行四个确认。 案例:小明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员工,他负责进行高空作业。一天,小明在进行高空作业时,由于没有正确确认安全措施,导致工具掉落,差点砸到了下面的工人。这次事故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让小明深感后悔。 第一确认:确认作业环境。在进行高度危险作业前,必须确认作业环境是否具备安全条件,包括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平稳,是否有障碍物等。 第二确认:确认作业设备。在进行高度危险作业时,必须确认作业设备是否完好,是否经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2024-05-22第一条 为了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汽车数据,包括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过程中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和重要数据。 汽车数据处理,包括汽车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汽车数